保险理赔注意事项;如何让理赔不再难
保险的越来越深入人心,保险产品也是层出不穷,针对市面上成千上百种保险产品,保险专家提醒大家,想买到合适的保险产品至少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购买保险前,应计算清楚现有的收入水平及将来可能的收入能力,以保证在今后的岁月中,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以防投保数额过大、交费过高而影响家庭正常生活开销,此时如果退保势必要造成损失。保费一般是取家庭年储蓄或结余的10%─20%较为合适。作为一个理智的消费者,应该根据自身的年龄、职业、收入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适当购买人身保险,既要使经济能长时期负担,又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投保人不可能投保保险公司所售的所有险种,只能根据家庭的经济能力选择一些险种,这就应该有个侧重点,一般来讲,在有限的经济能力下,为成人投保比为儿女投保更实际,特别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当然,在有支付能力的前提下,家中每人各取所需来投保就更完美了。
理赔工作历来是寿险公司的一项重要服务内容,也是消费者实现保险保障的有效途径。只要消费者做好8方面的注意事项,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绝不是一件难事。
一、正确认识您购买的保险产品
对保险责任的理解和认识误区是导致理赔产生争议与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很多消费者由于投保时对自身的需求和保险责任没有足够的理解,等到发生事故后,才知道所发生的事故不在保障范围内,不能获得赔偿,情绪难免激动。
二、及时报案。保险事故发生后
要通过电话、书面、传真等形式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给付保险金申请。对于意外事故、可能涉及身故、残疾等索赔金额较高的保险事故,请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否则有可能要承担因迟缓通知而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调查费用。对于一些需要及时固定,却因未报案而未固定的证据一旦灭失,保险责任难以认定,消费者面临的损失就可能更大。事实上,及时报案,不仅即刻得到保险公司电话咨询人员的指导,避免了非定点医院治疗不能赔付的纠纷,还避免了日后再回出险地收集理赔资料的麻烦。
三、定点医院
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前往保险公司指定的定点医院进行诊治。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保险公司的定点医院诊治,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否则将有可能给后续的理赔带来不便和损失。
四、诊治项目和药品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消费者的各项医疗费用,需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含公费)管理部门的规定。如投保费用型医疗保险,就诊时要提示医生自身的保险情况。对于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各项费用,除收据原件外,还要保存好所有费用的明细,保险公司在办理理赔时通常需要审核费用明细以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五、准备好必需的申请文件
包括给付申请书、保险单、最近一次缴费凭证、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 、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六、索赔时效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视为放弃权利。同时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如我国《保险法》第26条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
七、受益人要明确
保险金受益人是保险公司支付赔款的对象,保险公司在支付前会严格审核受益人的资料以避免发生给付差错。因此,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即对身故受益人予以明确。保险专家指出,如设立多个受益人,理赔申请时受益人身份确定困难;领取理赔款时多个受益人同时到场,也给受益人带来诸多不便。一旦受益人之间发生财产分割纠纷,还需要对簿公堂,未来还有征收遗产税的隐患。
八、保持通畅的联系渠道
消费者发生保险事故后,请保持所留联系电话(手机、座机)处于通畅,所留联系地址正确无误,以确保保险公司能够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理赔报案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通常会与您就出险的相关细节进行核实;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可能会通知您补充相应材料或了解核实保险事故,并将理赔进展情况知会您;理赔结案后:保险公司通常会通知您领取赔款或转账成功后通知您,并寄发相应的理赔单据。
买保险看似简单,其实也是一门不小的学问,买保险前应做足功课,找到自身需求、选择侧重点、读懂条款、货比三家、进行适当的组合。保险本身是好的,如果能根据自身的需求选对产品,保障才会发挥最大的作用。如果买保险前可以注意到上述事项,相信可以很容易买到合适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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