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长寿已成为百姓关注的热点。与此同时,健康保
意外险业务由于能够较好地发挥保险业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的功能,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因而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同。虽然现在人们的保险意识比以前大为提升,但很多人对保险知识的了解还不是很到位。近期,部分消费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因遭遇“意外”难理赔而引起社会关注。
在意外保险中,所受的意外伤害想顺利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那么这个伤害需满足三个条件。1.外来原因造成的。2.非本意的。3.突然发生的。出险后应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将事情经过详细告知,以免错过理赔期限。
意外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残疾或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事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随着人们保险意识逐步提升,越来愈多的人习惯为自己购买一份意外险。那么,意外险出险了怎么办?以下我们通过案例分析下。
【案例回顾】
市民关先生:3年前我开始购买某保险公司的一款组合保险产品,并每年按时续保。除了房屋、室内财产等财产险保障外,保单中也包含了我和妻子的意外伤害保障。今年2月3日,我妻子在三楼阳台晒衣服,不慎在阳台楼阶摔倒,但当时家中无人。直到当天下午4时许我回家后才发现,妻子倒在地上已不省人事。急救医生诊断已经死亡,死因为:1、猝死;2、颅脑外伤。日前我接到保险公司“不赔”的告知函,伤痛之余更不解,“这么意外的事情,怎么意外保险不赔呢”?
【案例解答】
保险公司查询了关先生的报案登记及相关理赔资料,发现关先生购买的意外保险确实含有意外伤害保障,其妻子为连带被保险人,此次事故报案时间为今年2月6日。
针对关先生的质疑,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理赔人员接到报案后向相关医院进行了调查核实。“当时医生给出的主要诊断为‘猝死’,而在法医学上‘猝死’是被定义为由于自身潜在的疾病或技能障碍,于发病起24小时内的突然死亡。诊断书上的另一诊断‘颅脑外伤’,实为倒下时所致的意外伤害,但并不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因素。”他说,“因此,被保险人是疾病死亡而不是意外死亡,不属于这份保单的责任范围,这也是我们所做理赔决定的关键理由”。
他同时指出,事故现场急救人员证实其妻已经死亡后,关先生并未选择进行尸检,并且是在遗体火化后才向保险公司报案。根据其保单相关条款,“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延迟致使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点拨】
无论保险公司给予何种理赔决定,关先生始终有权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这就需要详细查看相关保单的具体条款,掌握其中对意外伤害及其保障范围的界定,并核查相关保险法律法规,再调查对应事故实际情况。另外,保险合同本是格式文本,部分条款未必完全公正,若与保险公司再做协商,或有游走空间。
意外险出险了怎样报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他们的委托代理人应该在就诊或其它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本公司。发生就医治疗的,请您在72小时内发出通知;发生意外及其他重大保险事故的,请您在24小时内发出通知。报案可以采用上门、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报案内容包括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客户号、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及就诊医院、被保险人现状、报案人联系方法等。
意外险赔付其实一点也不复杂,其中最主要的地方有两点,其一是发生了保险事件之后要及时报案,其二就是一定好保存好相关的材料,尤其是一些发票之类的票据,只要手续齐全,资料齐全,您就可以很快得到相应的赔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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