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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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多岁老范今年4月醉酒后被呕吐物堵塞呼吸道而死亡,而一年前,老范所在单位曾为他向浙江海盐县某人寿保险公司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老范的哥哥近日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过承办法官多方面的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向老范哥哥支付8万元的理赔款。
但醉酒呕吐物窒息死亡,属于意外保险的范围吗?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理赔责任吗?
人寿保险公司认为,事发后没有人向其报案,导致其无法按正常程序进行取证工作,因而不能查明老范的真正死因以及此案是否存在一些免责的情况。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但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可适当作出补偿。
海盐法院受理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保险公司坚持,呕吐之物本来就是来自胃中之物,是因其自身身体机能不适而致呕吐,最终窒息而亡,难认系因外来之意外事故所引起而死亡。况且,事故发生后,并没有任何人按照保险规定向保险公司报案,导致正常的理赔程序无法进行,责任并不在保险人一方,故保险人不必给付保险金。而老范哥哥认为,既然投保了,既然这样意外死亡了,保险公司就不应该推脱责任,必须全额理赔。
双方僵持不下,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近日,经过承办法官多方面的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向老范哥哥支付8万元的理赔款。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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