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理赔注意事项是什么
人的一生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没有意外,所以,选择投保意外伤害险不失为一种特别明智的选择,假如你购买了一份保险,你花费的只是几百元或者是几十元就可以像保险公司索赔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赔偿,这就是低保额高赔偿,但是,如果没有购买保险,出意外损失的便是很多高昂的消费。
大家是否了解过,并不是所有的意外事故都可以获得全额赔偿,有些甚至不能获得赔偿。下面一则意外险理赔案例可以帮助大家明白意外险投保时大家应该关注什么问题。
市民王先生不久前被自己家的狗咬了一口,前后打狂狂犬疫,检查等花了近千元。王某某觉得这应该属于是意外事故,在意外险范围之内,于是他把各种医疗费用证明送到了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保险公司看到王先生出示的单据后表示,虽然王先生的意外险是附加了意外医疗责任的,但是狂犬疫苗并不属于社保用药范围,因此保险公司只能报销治疗费用。
这则意外险理赔案例提醒大家,任何保险,投保人对保险责任和投保范围都应该做清楚的了解。此外,有些保险公司可能还会对医院、用药都有要求。因此我们在投保前应细读每一条条款,并要全面了解意外险的保障功能。以保证将来万一意外发生,赔付顺利清楚进行,避免双方产生不必要的误会纷争。
除此之外,意外险的投保人平时多和保险公司沟通,在出险后要第一时间报案,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以免错过时间而得不到应有的理赔。
一般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应迅速报案,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因通知迟缓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负担。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比如节假日可以顺延。
一直以来,都出现过因为条款不清楚或者是其他原因造成的赔付时双方发生矛盾,而且难以协商解决,所以,再次提醒我们广大购买者,在购买之前,一定要仔细的阅读各项条款,选择好适合自己的意外险,以免因为一时疏忽和粗心,购买到的保险存在各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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