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责任方理赔;可让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市交管局和北京保监局今天宣布将建立“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机制”。从8月1日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全责方司机没有投保商业第三者保险,而且百般推诿不配合理赔,无责方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索赔申请,无责方保险公司将在保险赔偿范围内先行赔偿。但前提是必须事先投保了商业车损险。所谓“代位求偿”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交通事故,无责方保险公司接到客户报案后,首先应积极协助无责方向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如果全责方怠于履行赔偿义务,无责方可以直接向全责方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全责方保险公司应依法在全责方投保范围内直接向该客户支付赔款。如果全责方车辆未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且怠于履行赔偿义务,无责方车辆在北京市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险的情况下,无责方被保险人可以就车辆损失部分,直接向投保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索赔申请并转让向全责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无责方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内先行赔付无责方车辆损失。
如果对方保险的理赔金额不够自己的修车费用,能否先行赔付,不足金额如何处理?保监局有关人士表示“一样先行赔付,而且之后向对方保险公司或者肇事者起诉追偿等事宜,也无须车主办理,都由先行赔付的保险公司负责。”
此外,8月1日起保险行业还将继续深化“互碰自赔”机制。如果发生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而且双方车辆都在北京市投保了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机动车损失险,在交通事故仅造成车辆损坏,不涉及其他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时,双方当事人可共同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经受理方保险公司查勘定损,认定符合“互碰自赔”机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单独向各自车辆的投保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市交管局副局长程健说,当122接警台接到事故报警时,接警员在问清事故大致情况后,如发现可以“自行快处”,将直接指导双方当事人自行处理,快速挪车。如果司机没有按照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民警到场后将对责任者处以200元罚款。截至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492.2万辆,驾驶员保有量为650.7万名,交管部门表示,自“快处办法”推行之后,当事人自行处理率保持在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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