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不定期检车不换证保险公司拒赔

一些驾驶人陷入车险理赔误区 一些驾驶人在开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到保险公司索赔时遭到拒绝,原来这些驾驶人的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及时办理周期换证或机动车未按时参加定期检验等原因,保险公司拒绝对司机赔付。
近几年来,因行驶证、驾驶证等证件问题遭遇理赔麻烦的现象较为频繁,车主也最容易疏忽,济南保监会和济南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提醒驾驶人,驾驶证要定期参加审验、车辆要定期检验,以免给车主造成车险理赔麻烦。
拒赔案例一: 2009年7月5日下午:00,车号为鲁CH63的昌河面包车在八里桥水果市场倒车时,撞在电线杆上,因其行驶证定期检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车辆未按时参加当年的定期检验,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案例二:2009年6月20日20:00,车号为鲁YQZ71的起亚轿车在某小区内发生追尾事故,驾驶员为A2准驾车型,有效期起始日期为2005年5月20日,驾驶员提供的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回执有效期截止日期是2009年5月,当年未按时定期审验、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案例三:2009年5月19日上午10:00,车号为鲁AU11的桑塔纳轿车,行经西外环路时,因躲避其他车辆,撞在电线杆上,左前灯损坏,驾驶员提供的驾驶证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09年1月18日,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及时办理周期换证,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据记者了解,保险公司拒赔的相关条款: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3、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
记者在采访我市一家大型保险公司时了解到,在去年的理赔案例中,该公司因机动车未按时参加定期检验而拒赔的占到8%,因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和换证的占到5%。根据保险公司拒赔的相关条款: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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