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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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某,36岁,溧阳人,在当地经营一家汽修厂,生意做得还算不错。从2009年开始,当地不断有人加入汽修这个行业,看着抢饭碗的人越来越多,袁开始担心了。为拓展业务,袁除了为客户修车外,还开始为客户代办保险理赔业务。
在为客户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时,一些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材料中需要有交警队的出警记录。而事实上,这些客户出车祸时,因为事故小,并没有打电话报警,因此不可能有交警队的出警记录。这让袁觉得很为难。
一次,袁某在酒桌上向一个同行抱怨这事,同行告诉他,这事情简单,只要去弄一枚交警的印章就可以了。袁马上心领神会。
几天后,袁通过电杆上的小广告联系到了一名刻章的人,以500元的价格让对方刻了溧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专用章一枚,数字1、3、4印章各一枚,及交警马某的私人印章一枚。
印章到手后,袁便托人弄来交警队出警记录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格式公文。
从去年4月开始,袁某用这些伪造的印章和伪造的公文,先后3次为客户代办保险理赔手续,骗取保险公司赔偿款2000多元。后因保险公司审核时,发现袁某的骗保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袁听到风声,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
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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