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客服热线: 952126

生效日期引起的一场理赔争议

flxpc
1.4K
前言:事故发生后,王某去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肇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在交强险投保时间范围内为由拒赔。该“次日零时起保”的条款,将生效时间推迟不是投保人的真实意思,并加重了投保人的责任,排除了投保人在缴纳保费到格式条款起保这一时间段可能获得期待利益的权利,故对投保人王某不具有约束力,应当按照常人理解,投保人投保,保险人出具保单后,保险合同即生效,保险人理应及时承担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生效日期这是大家都不陌生的,不管什么东西都会有一个生效日期。那么当然保险也会有。

下面这个案例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某年4月,王某(化名)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的货车投保了交强险,同时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公司于第二天为其出具了保单,保单和发票的打印时间为2011年4月28日8时20分,投保确认时间和收付确认时间均为2011年4月28日8时15分,保险单载明保险期限自2011年4月29日零时起至2012年4月28日24时止。

而在最后一天的21时20分的时候,这位王某就驾驶着投保车辆与张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两车受损,张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王某去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肇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在交强险投保时间范围内为由拒赔。

案情分析

从以上的案情中,我们可以做一些简单的分析。经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保单的生效时间是2011年4月28日还是保单上载明的2011年4月29日零时。投保人王某于2011年4月27日已将保险费交于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保险公司签发的保单上载明保险期限“自2011年4月29日零时起至2012年4月28日24时止”,系其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该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保单上的保险期限及保日已与王某协商达成合意,且投保人王某也不予认可。该“次日零时起保”的条款,将生效时间推迟不是投保人的真实意思,并加重了投保人的责任,排除了投保人在缴纳保费到格式条款起保这一时间段可能获得期待利益的权利,故对投保人王某不具有约束力,应当按照常人理解,投保人投保,保险人出具保单后,保险合同即生效,保险人理应及时承担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 THE END -
字数:680
来源: 转载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i无忧2.0
常见病投保宽松
5595
超级玛丽9号
同种重疾可二次赔
5027
祥瑞保2.0
重疾不分组多次赔
4565
小青龙2号
少儿特疾赔付220%
4006
完美人生2024
80岁前重疾双倍赔
3531
青云卫3号
少儿特疾赔付220%
3060
达尔文8号
可选重疾病种不分组多次赔
2523
大黄蜂9号
少儿特疾最高赔付200%
2074
小淘气2号
少儿特疾最高赔付220%
1249
康顺人生2023版
重疾最高赔3次
710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 [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相关文章

保险日期未生效
2021-08-03
713
保险指定生效日期
2021-09-03
144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