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现“天书”保单理赔案,保险权益“瓶颈”亟待突破
经过七年的大病保险,他不幸患上了今年条款中列出的一种疾病,并向保险公司索取相应的治疗费。被告的政策只支付疾病的后果,不包括治疗过程。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为此,深圳保险公司将确保保险公司向深圳保险消费者服务站申诉。
记者从市保险协会召开的专门专家听证会上获悉,这是消费者对保险条款不同理解引起的索赔纠纷的典型案例。市场人士表示,天书保险政策不能读取、读取不准确引起的频频索赔纠纷,且大多消费者无法准确理解现状条款,必须对自己的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才能突破。
记者了解到,一位深圳市民于2002投保了我市某人寿保险公司的一项基于大额红利的大病保险,死亡保险费为64000元,大病险为96000元。去年12月23日,基姆因突发脑出血而入院治疗。今年1月9日,他出院并疗养。由于在其重疾险的保单中,脑出血是其中明确涵盖的病种之一,因此,今年2月23日,金某妻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但是,该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不符合重大疾病规定的时效要求而未予受理。
对此,金某妻子认为,既然保单上有这个病种,而且也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为了治疗这个病,他们家已为此支付了较大笔的治疗费用,当初投保重疾险,就是为了以防患重病时可及时获得经济补偿,但现在出了事保险公司却不受理,那保险的作用何在?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双方存在的最大分歧,在于各自对保单的解释不同。记者从保险公司的保单上看到,条款里的重大疾病类别确实有脑中风一项,但是,在对该项的解释中,则明确了保险公司只承保脑中风的后果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并且,是否符合条件理赔,还要等被保险人自发病起180天后的病情评估结果而定。该保险公司理赔人士解释,保单中对理赔范围已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他们也是有据可依的。
保险权益瓶颈亟待突破
对于由于保险条款理解不同而引起的争议,如果真的诉诸法庭,消费者的胜诉率比较低。一位熟悉保险事务的律师告诉记者,因为保单的条款都是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而且正是因为怕引发法律纠纷,所以保单才这么生涩难懂。
对此,不少市场人士指出,目前,由于目前国内精算水平的限制,国内保险条款设计几乎是直接翻译国外条款,仅作了简单修改,大量的专业词汇严重阻碍了消费者对保险条款的准确理解。
市保险消费者服务总站人士表示,无可否认,在目前这类由于条款理解引发的纠纷中,消费者多数属于较被动的弱势群体,这种现状亟待改善。市民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认真研读保险条款,不要误解保险的赔付标准,尤其要重视注释部分,对于任何不懂的专业术语,都要多向保险公司专业人员进行咨询,完全明白之后方可投保。
记者还从深圳市保险监管局获悉,为了进一步保护深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深圳保险业正在加大对保险产品条款的推广力度,从而使保险公司陷入困境。在购买保险时,消费者可以清楚地看到,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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