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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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在现场勘察后,依据勘察报告,审定损失责任。如果损失属于保险责任,就要确定保险人的保险赔偿责任和赔偿范围;如果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必须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出拒赔的书面通知。如果涉及第三者责任,还必须分清责任。 责任审定的内容包括: (1)审核被保险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索赔单证及索赔时效是否有效,被保险人是否有违约行为而影响索赔权利等。 (2)根据保险合同、勘察报告、有关部门出具的损失证明或专家的技术鉴定等资料,审核损失是否由承保的风险导致,损失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并符合索赔条件,受损的标的是否与保单中载明的一致,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在保单有效期内等。 (3)根据有关的报表、单据、被保险人提供的损失清单、施救费用清单来核定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额,同时还要审核施救费用是否合理以及合理费用支出的金额。 (4)如果是第三者责任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还要核定第三者责任方应该承担的损失金额。 (5)认定被保险人的求偿权利。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是以保险合同规定的被保险人的义务为前提条件的,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履行保单规定的义务,保险人可以拒绝赔偿。例如,被保险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没有采取必要且合理的措施进行施救等,出现这些情况将有可能使被保险人丧失索赔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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