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险理赔的概念
魏先生为女儿投保了住院医疗保险。不久他女儿因患病住院。当他女儿病愈出院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理由是被保险人所患细菌性痢疾,属于除外责任条款中列明的法定传染病。
那么我们怎样来看待魏先生与保险公司的这件事呢?魏先生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这在保险上叫做理赔,可是理赔的一个前提是出险。“出险。是一个保险术语,指发生了保险事故。凡是保险合同上规定或约定的赔偿或给付的条件出现时,即是出险。否则,即便有损失也不是我们保险上所认定的出险,只能是我们通常讲的事故。因此,魏先生的情况就是事故,而不是出险。保险就是对未来不确定性风险的一种规避办法,但由于不确定性可能造成各种各样的损失,所以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就明确它要对什么原因的损失承担责任,即保险保的是确定性的原因可能酿成的损失。这一点投保人一定要注意,尤其要注意在签约前了解保险公司条款的限制规定。
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受到伤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他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如果损失事件不属于出险,那么也就谈不上理赔了。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支付的保险金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金额的范围内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为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受到威胁或身体遭到伤害,是不能用金钱赔偿得了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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