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沂未检出乙醇却认定酒驾保险公司不理赔
血检未检出乙醇,当事人觉得冤一年前,吴清起驾车撞死人,赔偿死者家属70万元。
本以为保险公司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可根据口供,保险公司判定是酒驾拒赔,即便公安机关在吴清起的血液里未检出乙醇成分,为此双方发生保险纠纷。驾车撞人赔偿70万据吴清起介绍,2013年2月23日晚21时许,他开车行驶至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北老屯村一十字路口由北向西拐弯时,将一名过路行人撞伤,随后,他协助120将伤者送到医院,但因抢救无效死亡。“当时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撞了人,就看见车底下躺了一个人,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把人送到医院后我就回家了,也不知道人伤得有多重。”吴清起说,直到第二天他才知道人死了,自己也主动投案。事后,吴清起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协议,吴清起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费用合计70万元。
当事人:未检出乙醇成分却被认定是酒驾虽然吴清起做生意多年,有一定的积蓄,但70万元的赔偿款一时无法拿出。吴清起东借西凑筹集70万元赔偿款,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处理完和被害人方的相关事宜后,吴清起才顾得上去保险公司理赔。不料,保险公司对理赔材料进行审核后,表示吴清起不符合理赔要求,不予理赔。原因是吴清起是酒驾属于责任免除情形。最后双方决定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2013年5月到11月期间,经过三次开庭审理,最终济南仲裁庭裁决,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理赔款11.4万余元,商业三者责任险不予支付。“你看这是公安机关检验报告,我根本没有喝酒。”吴清起拿出一份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刑侦大队委托送检的血液酒精检测报告,送检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上面鉴定结论为吴清起的检材中未检出乙醇成分。
吴清起觉得自己很冤枉。他介绍说,保险公司之所以认定他是酒后驾驶,主要是因为他在录口供时,因为紧张害怕失误说自己喝酒了,但事实是根本没有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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