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理赔无过错赔偿怎么处理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近两个月,但回忆起4月初那次交强险理赔的亲历,环绕在我心头的还是挥之不去的苦闷和费解:为啥明明是肇事方追尾负全责,我却得搭上宝贵的时间,多次奔波于4S店、交警大队之间,修车期间花费的打车钱,理赔耗费的电话费全都只能自认倒霉,反倒是肇事方理直气壮索要无过错赔偿的400元钱。
4月5日14点30分,记者驾车从都江堰采访返回成都市区,车刚进入成灌高速公路收费站停车交费时,意想不到的撞击把我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原来是一辆满载着蔬菜的小型货车直直地对着我车后备厢来了个飞吻。追尾事故让两车都伤得不轻,特别是我新买不久的车,尾灯碎片撒了一地,后备厢盖也凹进去了一大块。怎么回事啊?
当我询问小货车驾驶员时,对方回答说是刹车不灵了,并说他买齐了各种保险,让我等着保险公司来理赔。其间,交警来现场拍照,判定对方追尾负全责,让双方自行约时间把修车单据带齐到交警分局签订事故责任书结案。明确了对方负全责,我却没想到,对方投保公司的理赔工作人员到现场后,首先拿着相机对着我车上贴的交强险标志大拍特拍,然后告诉我说:你买了交强险,要赔我们400元。当时,我一度怀疑听力出错,明明是他撞的我,交警都说了是对方负全责,怎么会是我赔他400元钱呢?
没想到打通保险理赔电话一咨询,果然接线员回复说,按交强险无责方赔偿限额的有关规定,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另一方是机动车、非机动车或是行人,没有过错的一方也要向对方赔偿400元限额内的财产损失。
我的车送去4S店修理了五天,共计花费了1400元左右,由于交强险是单独理赔的,加上对方多次来电催促索要这笔无过错赔偿,我不得不先自行垫付了修车费用,还得配合对方提出的复印各种保单、发票、驾照等系列要求,耗费了大量咨询和奔波的时间,待办好所有手续,已花去了近20天时间。车子被撞伤了,还得来回奔波帮肇事者办理那所谓无过错赔偿的索赔手续,为此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损耗若非亲身经历,很难体会其中的麻烦与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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