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查勘理赔报告的制作
二、查勘理赔报告的制作
(一)及时查勘估损,取得第一手资料
保险事故发生后,业务人员要及时做好如下工作,以取得第一手资料:
1.现场查勘
通过现场查勘,及时了解和掌握灾害险情和损失起因的第一手资料。其内容包括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和经过;包括事故的责任方、损失的程度和范围、受损的标的名称和数量及施救经过、损余处理和定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等。
2.责任审核
通过现场查勘,在掌握案情资料的基础上,确定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和范围。
首先,对赔案要做详细分析,通过分析达到分清责任,确定是否涉及到第三方的责任。
其次,根据合同所载明的承保事项,通过责任审核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和属于保险责任的条款依据、被保险人的索赔权利和索赔项目的合理性、保险标的损失情况、第三者责任方应承担过失责任的法律依据和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
3.明确赔偿方式
由于险种不同,采用的计算方式也不同。如我国企财险的赔款及计算方式就有:
(1)第一损失赔偿方式
第一损失赔偿方式又称实损赔偿方式。只要被保险人的损失数额在保险金额以内,保险人按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2)比例赔偿方式
即按保险金额和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3)限额赔偿方式
即保险在约定限度以内的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超过限额部门,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4)免责限额赔款方式
即对一些附加险的损失,参考它的自然损耗,规定一个最低限额,发生在这个最低限额以内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二)查勘理赔报告的制作
查勘理赔报告由标题、前言、主体、结尾几个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要反映报告的中心内容和所属的险种。一般宜采用公文式的标题。如《关于企财保户东昌贸易公司火灾赔偿查勘报告》、《关于印染厂因火灾受损案的查勘报告》等。
2.正文
(1)前言
前言应扼要介绍与赔案有关的基本情况。如被保险人姓名、保单号码、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标的及出险的时间、地点、单位、出险原因、查勘情况等。
这部分有的也可以用表格形式予以反映。
(2)主体
这是报告的核心内容,要重点写好,该部分一般由下述内容组成:
①现场查勘事实
这部分重在写实,将案情来龙去脉交待清楚。具体讲,应重点将下述问题写明:A.出险经过。要准确无误说明案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记述灾情的起因、经过和结局。要说明出险前标的防灾防损状况、所处位置,出险后是否采取抢救措施、现场保存状况等,有什么样的人证、物证材料。总之,应努力反映事物的全貌。B.出险原因。在搞清事实的基础上,可根据保险近因原则对一系列致损因素进行详尽分析,从中找出最有效的原因近因。C.责任分析。查明近因后,应根据有关保险条款的责任范围,判定该致损原因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从而决定是否对损失予以赔偿。
②理赔结算部分
如果属于保险责任,则应对损失认真予以结算。对复杂的财产损失,要列出清单,逐项予以结算,附于后面,这里只写出赔款总额。损余物资的处理也应交待清楚。
(3)结尾
结尾要签署经办人单位、姓名、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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