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了 为何保险还是不赔?
彭先生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机动车辆司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上月驾驶摩托车时由于意外爆胎而摔下。当即被送往医院,面部摔破缝了几针。吊盐水时因有呕吐现象,留院观察了一夜。第二天又作了检查,没有问题出院。交警开具了交通事故鉴定书,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理由是只有住院医疗才符合理赔条件,彭先生所持的是门诊医疗单据,不予理赔。
彭先生认为,他确实是受到了意外伤害并进行了医疗,并在医院住了一天,保险公司没有理由不予理赔。
彭先生在医院住了一天,究竟算不算住院呢?人险理赔科做出解释,保险合同上所指的住院,不仅仅是简单的住在医院,一定是要有住院号的住院治疗才算。彭先生由于吊盐水呕吐而留宿医院一个晚上,属于住院观察,不属于住院医疗。因此,不符合此款意外险的理赔范围。
司乘人员意外险保险责任中,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而支付的费用,并且是直接用于治疗的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保险公司按80%的比例在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内予以补偿。
从另一方面看,意外事故后即使在医院住院,也不是一定能获得理赔的,还要看住院医疗是不是由于意外直接引起的。假如一个人因为爬树不小心摔倒而骨折,被送往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因为晚上没有关窗户,引发肺炎,最后导致死亡,那么,是不是要按照意外死亡来理赔呢?不是,保险公司只赔骨折的住院医疗费用。因为导致死亡的近因,或者说直接原因是肺炎,而不是从树上摔下这个意外。彭先生的住院是由于呕吐,那就要确定呕吐的原因,如果是吊盐水时的药物过敏,而不是意外伤害引起的,即使住院治疗也不能获得理赔。
当然,很多意外险对门诊医疗都提供保险,如中国人寿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医疗保险金理赔就没有限制门诊还是住院。只要是符合规定,就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照80%的比例给付。
由此可见,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单条款。对不明确的地方一定要向代理人或者保险公司询问清楚,不能只看了简单的介绍就投保。特别是保费较高、兼有投资功能的,不能光听代理人介绍,或者看简介就决定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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