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汽车保险理赔的处理程序包括受理案件、现场查勘与定损、赔付结案等三个主要过程。具体的车辆保险理赔查询建议电话咨询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汽车保险与理赔之理赔流程1、通知保险公司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成的损失情况及保险单证号码、保险标的,保险险种险别,保险期限等事项,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公司。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汽车保险与理赔是指汽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解决保险赔偿问题的过程。保险专家提醒车主,在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报案,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私家车。但是道路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因此
汽车保险与理赔也逐渐走进更多家庭的生活。
汽车保险与理赔之保险理赔介绍
车险理赔是指汽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解决保险赔偿问题的过程。汽车事故损失有的属于保险责任,有的属于非保险责任,即使属于保险责任,因多种因素制约,被保险人的损失不一定等于保险人的赔偿额,汽车保险理赔涉及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是保险经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汽车保险的理赔程序工作过程是从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开始,通过现场查勘,确定保险责任和赔偿金额,直至给付赔款的整个过程,是一项复杂而繁重的工作。汽车保险理赔的处理程序包括受理案件、现场查勘与定损、赔付结案等三个主要过程。具体的车辆保险理赔查询建议电话
咨询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
汽车保险与理赔之理赔流程
1、通知
保险公司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成的损失情况及
保险单证号码、保险标的,保险险种险别,保险期限等事项,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公司。如果保险标的在异地出险受损,被保险人应向原保险公司及其在出险当地的分支机构或代理人报案。在保险公司抵达出险现场之前,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并对受损的保险标的进行必要的整理。对于火灾或机动车辆出险,被保险人在出险现场应服从消防部门或公安交通部门的现场指挥。
2、接受保险公司检验
被保险人应接受保险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如保险代理人、检验机关)在出险现场检验受损的保险标的,并提供各种方便,以保证保险公司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确认损害程度和损失数额。
3、提出
索赔申请并提供索赔单证
被保险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索赔单证。
财产类损失一般应提供如下单证:(1)保险单或
保险凭证的正本;(2)已交纳保险费的凭证;(3)有关证明保险标的或当事人身份的原始文件。前者如账册、收据、发票装箱单等,后者如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等。(4)证明保险事故及其损害后果的文件。如保险事故调查检验报告、出险证明、损害鉴定证明等。(5)索赔清单。包括受损财产清单、各种费用(如施救整理费用)清单等及其它按规定应当提供的文件。(6)涉及诉讼的,应提供法院判决书。
机动车辆事故索赔一般应提供如下单证:(1)保险单;(2)出险通知书;(3)保险车辆事故证明、责任认定书;(4)有关修理费用及施救费用的发票及其清单;(5)涉及第三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还要提供事故调解书和有关费用单据;(6)对部分案件,保险公司还会要求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机动车辆丢失案件一般应提供如下单证:被保险人应及时向出险地公安部门报案,并在出险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递交“出险通知书”。
车辆被盗后三个月内公安部门仍未破获案件,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时要提供以下材料:(1)保险单正本、
保险证;(2)出险通知书、出险地及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辆被盗证明;(3)车辆行驶证;(4)保险车辆养路费缴费凭证;(5)保险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6)购车原始发票;(7)市公路局《存取机动车辆停驶凭证》收据、车辆全套钥匙、权益转让书;(8)如果有被随车被盗或被公安部门扣留,应由公安部门在有关证明上注明,被保险人如能提供相应收据,索赔时应一起交给保险公司。
4、领取保险赔款
(1)接到领取赔款通知后,被保险人应尽快领取保险赔款,部分赔款超出三个月不领保险公司视为放弃领取。
(2)领取赔款时,法人团体要在权益转让书及赔款收据上盖章,个人要在权益转让书及赔款收据上签字。
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汽车保险与理赔是指汽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解决保险赔偿问题的过程。保险专家提醒车主,在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报案,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