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宿州满足条件的女性职工分娩后,可以申请生育保险报销。市民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婴儿出生证原件、《就医确认凭证》等材料去社会劳动保险处理待遇结算。办理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宿州满足条件的女性职工分娩后,可以申请
生育保险报销。那么,宿州生育
保险怎么报销?市民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婴儿出生证原件、《就医确认凭证》等材料去社会劳动保险处理待遇结算。
报销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
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
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3、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
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6、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7、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
9、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宿州生育保险怎么报销?首先单位需携带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申请;其次材料核准后签发医疗证;然后单位携带结算单据到社会劳动保险处办理待遇结算;最后材料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