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取最新保险测评
添加客服微信,随时
随地咨询保险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存续期间产生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假如离婚的话需要进行分割。
那么,买保险的话,也算是共同财产吗?如何用保险规避风险,如何让保险金额给指定的人?父母给孩子买的保险算是其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离婚时需进行分割;
我们来看看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得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得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举例:
小明婚前为自己购买的重大疾病保险,和小红结婚后一直持续缴费,离婚时婚前缴纳保费属于小明个人财产,婚后缴费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时应按案例二的方式对婚后缴纳保费的部分进行分割,或双方以特别约定的方式协商处理。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处理主要是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保险中,以下情况属于个人财产范围:
1.一方获得的人身赔偿保险金,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小明用和小红婚后共同财产给自己买了50万保额重大疾病保险,去年不幸出险获得了50万保险金理赔。
今年二人办理离婚,离婚时小红不得要求分割小明已经获得的50万重疾保险理赔金。
这50万属于小明个人财产。
2.婚前购买并完成缴费的保险,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3.一方父母为投保人给子女投保的保险,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小明上学时,他的父亲作为投保人为他投保了一份养老年金保险,小明和小红婚后三年办理离婚,此时,小明父亲为小明投保的这份年金保险,不需要进行分割。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样有继承权;保险指定受益人可避免财产纠纷。
小明和小红都是二婚,各自在前一段婚姻中育有一子,其中小红是儿子的监护人,孩子跟随母亲与小明一起生活。
婚后5年小明不幸因为意外去世,去世时获得100万意外保险金的理赔,因这份保险未指定身故受益人,所以,这100万保险金由小明的儿子、妻子小红、继子共为受益人,各分得保险金的三分之一。
如果小明不想让继子获得自己的保险金,就得在买保险的时候指定受益人。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为您分配专属规划师...
当前分配任务已满,一个工作日内专属规划师将与您联系,请留意(0755)开头的深圳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