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谈一谈保险理赔,理赔意味着风险的发生,这种情况下大家都是非常着急的,所以深蓝君有必要针对理赔进行一些科普。
实际上这种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我们购买的保险本质上是和保险公司签订的一份合同,关于理赔的界定是一清二楚的,保险公司的理赔是一个基础能力,各家的差异是不大的。
保险公司每天会有各种理赔报案,理赔在保险公司看来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因为在设计保险的时候,已经考虑了理赔概率,除去理赔款之外,保险公司还有有很多利润的。
之所以我们会有保险公司刁难我们的印象,可能是由于我们期望过高。可能部分代理人在销售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如实告知全部条款内容,在投保时忽视了免责事项,所以导致大家期望过高。深蓝君建议购买保险前一定不要盲目冲动,最好自己研究一下,基本就不会错。
这种情况深蓝君觉得听听就可以了,别太当真。保险公司是一个庞大的分工明细的机构,规章制度极为成熟,还是那句话,只要符合保险合同规定,保险公司都会很快进行赔付的,这种属于标准件。对于非标准件,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是否是我们在投保没有如实告知?还是等待期出险?还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如果真的不幸出现了理赔纠纷,那么也有专业的流程来处理,具体大家可以查看我们之前的文章:发生理赔纠纷应该怎么办?,深蓝君建议不要把理赔寄希望于个人,这并不是科学的投保挂念。
就是当发生了风险后,要及时的想一想,我们是否有购买了对应的保险,举个例子,如果仅买了重疾险,但是由于跑步摔伤骨折,就不要想理赔的事情了,请相信深蓝君,没人会理你的。
如果不幸出险后,首先就是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报案,保险公司会告诉大家理赔的一些流程和准备的材料,这时我们应该做好记录,后期理赔一定要资料齐全。
这里有一个报案时间问题,保险公司为了更加快速方便的界定保险事故,一般会要求我们及时报案,下面是某保险关于报案的说明: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我们。若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我们在治疗过程中,要妥善保存诊断证明、病例、发票等资料,因为保险公司是在收到完整资料后才开始正式理赔的,所以不要丢三落四,这样会影响这个理赔时间。若由于意外造成残疾要评残,请不要着急报医药费,最好等残疾评定结果出来后再和治疗费用一起申请理赔,具体也可以问一下保险公司的意见。
关于病例的问题:
有些貌似懂行的朋友会建议,提醒医生不要写先天、原生、N年前、旧病复发。这种行为深蓝君并不觉得有很大的必要,因为保险公司的核赔岗位都是有医学背景和大量实战经验的,一般重疾险也会有专人进行跟进与核实,而且现在医院都是实名就医,所有过往的医疗记录都是可以查到的,想通过故意隐瞒是很难达到效果的。
受益人的问题经常会被忽视,但是有时候指定受益人却是能顺利理赔的关键因素。如果是由于身故发生的理赔,如果有指定受益人,那么身故金会给到指定受益人。如果是法定受益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等于未指定受益人。这种情况下保险金是作为遗产来继承,所以父母、子女、配偶都是有继承权的,理赔时间自然会延长的。关于保险受益人的文章点这里>>>>
最后深蓝君建议你,整理一个excel表格,把家里所有的保单都汇总到一起,一是方便我们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保单检视,看看保额是否足够。另外也保证家庭成员都能知道所买保险的具体内容,方便出险后及时理赔,最详细的保单管理攻略点这里>>>>
真实案例:
2016年10月21日,广州电视台播放了这样一则新闻:妹妹意外离世,哥哥程先生为了纪念妹妹,保留了她的手机号码。不久后,一条催交保费的短信让家人知道了这份保险的存在,也让家人获得200万理赔款,实在是不幸中的万幸。
只有买对保险、用好保险,保险才能让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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