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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买保险之前,保险公司还要问询健康告知,只有通过了才能买。有些人为了能顺利投保,隐瞒告知,觉得只要过了两年,保险公司就一定会赔。真的是这样吗?
接下来,深蓝君就为大家解答一下,两年不可抗辩是什么意思?健康告知没有如实告知,怎么办?
很多对保险有一定了解的人都知道,“两年不可抗辩条款”,那么,这个条款是什么意思?我们来看看《保险法》是怎么规定的?
给大家简单翻译下,就是保险合同生效2年后,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合同,但并不代表不能拒赔!所以,那些隐瞒健康状况,没有如实健康告知的人,以为只要过了两年,保险公司就一定能赔,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也就是说,如果因自己的过失未如实健康告知,后面出险是跟未告知的疾病相关的,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责任的。由此可见,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对隐瞒健康告知的情况并不适用。
那么,有些人就急了,说自己以前投保的时候,因为认知错误,没有如实告知,想着瞒过两年就行了,那现在可以怎么办?其实,也不用惊慌,如果健康告知没有如实告知,是可以补充告知的。
补充告知通常有三种方式:打保险公司电话、去柜台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办理。但不同保险公司,办理方式和材料会有一些不同,我们打了多家保险公司电话,整理了10家保险公司补充告知的办理方法,具体如下:
从表格可看出,有些保险公司是不支持犹豫期内补充告知的,但如果是过了犹豫期才想起来忘记告知,为避免理赔纠纷,也是要补充告知的。
此外,每家保险公司补充告知要准备的材料不同,办理方式也不太一样,有的只能去柜台,比如中国人寿;有的除了去柜台,还支持电话或官微办理,像弘康人寿。大家可以提前了解一下保险公司补充告知的相关情况,选择最方便的形式即可。
那么,有的人去补充告知,结果因为补充告知的疾病较为严重,保险公司承担风险很大,很有可能会被拒保,那么,已交的保费还可以退回来吗?
其实,《保险法》第十六条,同样有规定:
也就是说:
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不会退还保费。
因过失未如实告知的,可以退还保费。
故意的或过失如何区别?说真话难以判断。但对客户主动来补充告知的,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认定为故意的,会按照过失未如实告知处理。
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调查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是故意没有如实告知的,将解除保险合同并且不退还保费。
总的来说,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只是规定,合同生效两年后,保险公司不能随意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是不能拒赔。面对健康告知,我们一定要如实告知,避免后续补充告知的麻烦,以免被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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